• 外资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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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为外地户口员工争取更多落户额度。

    本市海内外人才引进落户不存在落户额度。本市人才引进实行“条件管理”,符合条件的,均可相应办理居住证积分、居转户或直接落户。在海内外人才引进落户方面,本市引才标准突出突出“经由市场主体评价、经过市场检验”的市场化导向和多元化评价体系。对于少数不符合面上标准,但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特殊人才,本市也建立了“同行专家评估、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业部门和综合部门集体评议”的引才工作机制,最大力度支持特殊人才引进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01
    非公立医疗机构是否能简化辅助类外籍医务人员的招聘审批流程。

    目前已有一些流程简化,如外籍医师续办工作许可只要提交相应的续签证明或医生就职证明,不用再提交外国协会的证明或保险资质。

    发布时间:2019-11-01
    企业招录中层人才和员工在上海落户比较困难,希望政府能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经市商务委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的企业,引进核心业务骨干和年轻员工,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均可引进落户。

    发布时间:2019-11-01
    关于超时工作问题。公司因员工加班超过36个小时被责令整改,之后通过加工资或外包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希望政府在劳动工时方面的管理方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较为灵活的管理。

    《劳动法》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和休息权,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要进行处罚。但员工工时制度除标准工时外,还有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固定计算工时法。对周期性、季节性较强的制造业企业可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即按照一年或是半年来综合计算每月加班时长。下一步,请企业所在区人社部门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行指导。

    发布时间:2019-11-01
    外国人变更中国的用人单位,需要重新申请就业许可证明,是否延长了申请时间。

    外国人变更中国用人单位,新申请工作许可无需再提交无犯罪纪录及认证等核心要件,不存在延长申请时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01
    外国大学生实习在一些欧盟国家是法定要求,上海欧盟企业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是否可以办理外国留学生来华实习签证。

    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外国学生,受上海企事业单位邀请前来实习的,可以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类“实习”签证,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各类签证入境进行实习活动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私人事务类“实习”签证。

    发布时间:2019-11-01
    外国人就业政策中,对于非A类人才,60岁以上及学士学位以下外籍员工来华就业受到限制很多,能否进一步放宽.。

    我国对外国人申请到中国工作实行统一准入标准和审批监管的制度,坚持“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原则,外国高端人才(A类)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对外国专业人才(B类)设定了一定的门槛和要求,在平衡保护国内就业市场的前提下,在申请条件上予以了规范,申请材料要求上更加严谨。

    发布时间:2019-11-01
    外籍员工办理工作许可,除了浦东新区有终审权之外,其他由区初审后再报市劳动局复审,耗时较长。

    目前,审批权已经下放到部分区。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各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业务的需求量等因素,争取下放至更多的区。

    发布时间:2019-11-01
    外国人每次入境在24小时内要到住所警署进行居留登记。对于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手续建议简化。

    对持本市签发居留许可的常住外国人,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有效证件和居住地址均无变化的,不要求其重新申报住宿登记。

    发布时间:2019-11-01
    关于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按现行税法,允许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国人享受补贴免税政策,即可以选择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补贴等补贴政策。但是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22年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此政策,只能按双向扣除进行纳税。新规执行后,对于企业纳税负担将会增多。

    在实际中,外籍个人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更为优惠。税务部门将积极跟踪新政策执行的情况,了解非居民纳税人诉求,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企业诉求,请国税总局研究政策的时候加以考虑。

    发布时间: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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